- 宜春:高速交警开展醉驾酒驾整治行动 “意外”抓获网逃人员, 你怎么看?
- 宜春一男子酒驾碰到交警检查,拐进小路换座想顶包被识破, 你怎么看?
- 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车,骑车人受伤想要赔偿,宜春交警依法认定电动车驾驶员全责,你怎么看?
宜春:高速交警开展醉驾酒驾整治行动 “意外”抓获网逃人员, 你怎么看?
点赞宜春交警,以后高速上查酒驾的行动要多一些了哦,这样就可以抓住更多的漏网之鱼。
宜春一男子酒驾碰到交警检查,拐进小路换座想顶包被识破, 你怎么看?
酒驾本身就是对自己和车上所有人不负责。在被发现的情况下还想着逃避责任,这种情况应该再接给予加重处罚。现如今可以直接打车或者叫一个代驾。没必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必须重新学习。增强安全意识。生命诚可贵。莫做洒中鬼。宁在路边睡。不犯交通罪。三朋好友回,醉鬼开车要万人怼。生活不脱轨。人生才光辉!
谢谢邀请回答。在此我只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现在好多人明知此事是违法的,还要知法犯法,大家都知道酒后开车危险性很大。可是有些人总是存在侥幸心理,你一次侥幸安全到家,不会每次都不出意外的吧。有句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所以说为了大家和你自己的安全,驾车时就不要喝酒了。
我在上晚班下班的时候,就经常看到交警在路口查违规酒驾车辆,如果大家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那我们的交警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人生很美好,路上还有很多风景,陪着父母妻儿一起走过人生的道路!可以慢慢享受,细细品味!所以说要平平安安的,健健康康的,触及法律的事坚决不要去做,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和社会负责!一场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就是好几个家庭的悲痛!损失了生命,健康的身体,还有经济财产。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如果原因只是来源于喝了一点酒,那就得不偿失,两下相较,答案自知!
谢邀!
事情经过:10月16日晚,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西村中队在环城南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1时17分许,一辆黑色小车由新康府方向往千年美丽方向驶来,在距离整治点还有一段距离时突然停车,并拐入旁边小路。小车的异常举动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该小路正在道路施工,是一条死路,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将准备倒车驶离的车辆拦截。司机一打开车窗执勤交警就闻到了一股酒味,司机陈某却声称自己并没有喝酒,只是帮朋友开车。交警在对陈某进行询问时,发现他的回答前后矛盾,与交警掌握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于是交警调取了沿途卡口监控,发现之前开车的是在副驾驶的欧阳某。在证据面前,陈某只得承认他不是驾驶人,欧阳某才是,因为欧阳某喝了酒,害怕被处罚就驶入小路和他互换了位置。随后,欧阳某也对自己酒驾,发现交警后让朋友顶包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欧阳某血液中的酒精值为34mg/100mg,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已依法对欧阳某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
对于换座想顶包的两位当事者:喝酒就不应该开车。可以找代驾或者打的士吧。碰到警察检查就找人顶包,这是侥幸心理,若真的出了点什么意外,那结果必然害人害己。警察对他们的处罚,希望他们能够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
应为交警叔叔点赞。丰富的经验并结合科技力量,尽可能阻止事故的发生。交警叔叔为了人们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在岗位上,日日夜夜的默默无闻的工作。我敬佩你们,向你们致敬!
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车,骑车人受伤想要赔偿,宜春交警依法认定电动车驾驶员全责,你怎么看?
小车在合法的情况下,不应该有电动车方是弱势就免责的说法。
明知道属于违法还闯红灯,那就是恶意违章行为了,目前交警已经明确各方责任了,还要赔偿的话这就属于胡搅蛮缠了,所以坚决不能给。
因为以往错误的将电动车驾驶人定位于弱者,同时在责任划分时习惯性定责为次要或主要责任,通过机动车交强险进行赔付,这一现象最初是通过保险赔付减轻受伤者的医药费用支出,但在后期的执行中发展,很多人利用这一点,开始敲诈勒索机动车驾驶人,同时很多人认为自己是弱者,而肆无忌惮的上路违法。原本的善举却被不良人利用,这也引发了社会的不公平。
无论电动自行车还是机动车,出行的前提是要遵守交通规则,谁违反交通规则谁承担责任,不能已弱势群体袒护任何车辆,电动车不一定就是弱者,机动车也不一定就是强者。
改变很多人出行安全意识就是让他们知道谁违法,谁就承担责任,不能再已弱势群体进行袒护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道路违法,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之前金华市交警在处理电动车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时,划分责任为电动车全责,可以说这一处理结果很多人拍手叫好,赞同处理结果,后续很多城市在处理电动车违章发生交通规则后也借鉴这起交通事故处理结果。
所以合法合规出行,谁违反交通规则谁承担责任,不能已年龄、车辆类型等区别对待,更不能有弱者袒护,一切要围绕法律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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