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实施细则
- 2、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004修正)
- 3、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
- 4、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
- 5、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20修正)
- 6、贵州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实施细则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投标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十一)施工合同的签订 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书规定的期限内 签订施工合同 ; 施工合同的签订在“建设工资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监察局等的监督、审查。
第七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根据项目隶属关系、规模和投资数额,实行分级管理。第八条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收费,按《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职权强行推荐或指定承包单位。
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必须按本办法执行。扶贫建设工程应当实行招标、投标。
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004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培育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3、第一条 为了确定本省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4、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必须按本办法执行。扶贫建设工程应当实行招标、投标。
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投标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6、市、县级人民***(地区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投标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主观:项目受理(办公地点): 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时间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 建筑工程项目 报建表”填报备案。
第七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根据项目隶属关系、规模和投资数额,实行分级管理。第八条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收费,按《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职权强行推荐或指定承包单位。
第一条 为了确定本省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必须按本办法执行。扶贫建设工程应当实行招标、投标。
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
1、法律主观:项目受理(办公地点): 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时间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 建筑工程项目 报建表”填报备案。
2、(二)招标初步方案具有包括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标段的划分情况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3、第一条 为了确定本省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4、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其他建筑工程,招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招标方式。第五条 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建筑工程,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承包商或者供应商。
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20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培育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八条 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项目的规模标准,必须按照规定在国家或者省人民***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但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投标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4、第一条 为了确定本省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5、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必须按本办法执行。扶贫建设工程应当实行招标、投标。
贵州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1、法律主观:项目受理(办公地点): 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时间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 建筑工程项目 报建表”填报备案。
2、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必须按本办法执行。扶贫建设工程应当实行招标、投标。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培育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投标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