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南京市溧水区博物馆建筑工程介绍?
- 2、南京溧水投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3、《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 4、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 5、宁建基字(2009)240号文
- 6、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
南京市溧水区博物馆建筑工程介绍?
溧水博物馆南京溧水县博物馆位于溧水县的中部,是一所综合性的县级博物馆。溧水县博物馆已经经历了25年的发展历程,在溧水县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建成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等工程,续建126省道江宁段、204省道溧水段、501省道***段、312国道绕越高速至仙隐北路段改扩建等工程,力争开工312国道东延快速化改造等工程,加***56省道***段等项目前期工作。
曹操高陵遗址博物馆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高淳镇固城村曹高公路旁,是为纪念中国历史上著名将领和政治家曹操而建立的一座综合性博物馆,同时也是一座集瞻仰、游览、休闲、科普为一体的文化旅游景点。
溧水古镇古桥:溧水古镇有多座古桥,如文昌阁桥、太平桥等,这些桥梁见证了古镇的历史变迁,也是古镇的交通要道。游客可以漫步在古桥上,欣赏古镇的水乡风光。
溧水梅花山:梅花山是溧水的一座著名山峰,也是南京市内最大的梅花观赏基地之一。每年冬季,山上的梅花盛开,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观赏。此外,山上还有许多步道和观景台,供游客徒步或乘坐缆车欣赏美景。
南京溧水投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3、工程招标应具备的条件有: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等。
4、以下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法定条件: 注册资本金:施工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金,以确保其财务实力和经营能力。具体的注册资本金金额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来确定。
5、要成为合格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两项资格条件,一是国家有关规定对不同行业及不同主体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二是招标人根据项目本身要求,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南京市公共***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1、按照市委、市***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第二阶段重点任务要求,应搭建全市公共***交易服务管理平台和交易管理系统,出台全市公共***交易管理办法。
2、第二十一条 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公共***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信用奖惩、项目审批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通过相关电子监管系统交换至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规范公共******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公共******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4、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1、第三条 南京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使用城市供水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城市供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供水和节约使用城市供水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维护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宁建基字(2009)240号文
1、(十一)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围绕富民、强县、奔小康目标,积极发展农村三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以特色农产品加工和优势***型工业为重点,加快发展与大中城市、大型企业集团相配套的产业集群,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打造一批工业强县。
2、为了在建设工程计价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南京市建委于2004年3月 15日发布了宁建基字(2004)240号文《关于我市贯彻2004年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 知》。
3、按总后勤部〔1990〕后财字第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每月8元。 书报费。按总后〔1988〕后财字第48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团职以上干部每月8元,营职以下干部每月6元。 护理费。
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材料市场管理中心(以下称市墙革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将第十六条中的“人防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修改为“人防工程开工前,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入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市容管理,是指对城市的建筑物(含构筑物、设施,下同)、道路、公共场所、贸易市场、机动车辆、园林绿地、施工场地、广告、霓红灯等容貌的管理。第三条 本级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农村除外)。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交易行为,促进本市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