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招标投标法
-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内容
- 3、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修正)
-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6、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招标投标法
1、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2、那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投标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投标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3、例如:《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4、本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法,是属第一层次上的,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律。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投标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根据查询广东省人民******显示: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五十五条 地级以上市人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修正)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和管理,按《条例》和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招标形式一般分为询价,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单一好***购。但是达到一定的数额后,根据要求分别实施上述***购方式。一般来说货物类超过50万就需要公开走招投标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具体实施细则,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 (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投标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查询广东省人民******显示: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七条 建设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行招标的,建设单位可从工程投资中提取标价2‰以下的资金,作为招标活动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