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工程招标书中涉及档案部分的要求怎么写
- 2、投标文件是不是有一个保存规定?规定保存几年可以销毁?
- 3、招投标工程资料存放,保存年限应该是多少年
- 4、招投标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可以规定几天内吗?
- 5、招标档案资料保存规定
- 6、档案管理中文件保管年限的确定
工程招标书中涉及档案部分的要求怎么写
招标档案主要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含资料表和修改表及附件(工程说明与主要工程数量)〕、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本专案适用)、技术规范、图纸、投标书要求和格式、参考资料等。
招标文件要求封面格式的,严格按照要求。招标文件无要求的,参考招标文件封面格式,做到版面协调,字体和大小不超过两种。标书目录排版要求 自动生成目录,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封面写作内容一般有:国别;项目来源;项目名称;招标书字样;***编号;信贷编号;合同编号;招标编号;招标人或代理招标人;日期。
c. 招标专案的技术要求及附件; d. 投标书格式; e. 投标保证档案; f. 合同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 g. 技术标准、规范; h. 投标企业资格档案; i. 合同格式。 一般无论工程还是货物都包括以上几部分内容。
投标文件是不是有一个保存规定?规定保存几年可以销毁?
你好!***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购文件包括***购活动记录、***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对你有帮助,望***纳。
法律分析:投标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电子文件的保存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购文件为十五年。企业招投标项目中,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保管期限为永久;其他项目,重要物资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应保存30年,一般物资的保存10年。
招投标工程资料存放,保存年限应该是多少年
至少保存十五年。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存档备查。
合理划分档案密级和保管期限,原则上一般工程档案应保存五年,重大工程项目档案应保存八至十五年。
投标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购文件包括***购活动记录、***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保存期限在项目完成后半年左右即可或者项目验收合格完毕后为限。对于工程类项目可以保存至工程项目验收完毕。· 重点项目涉及***后期跟踪审计的项目,保存至项目审计结束。
招投标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可以规定几天内吗?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严格招标前置条件审核,不允许超规划建设;加强治理“阴阳合同”;并把工程质量、安全以及施工期间工程造价、施工单位的管理纳入招投标管理范畴等强化全过程监管。
招标档案资料保存规定
法律分析:合理划分档案密级和保管期限,原则上一般工程档案应保存五年,重大工程项目档案应保存八至十五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存档备查。
合理划分档案密级和保管期限,原则上一般工程档案应保存五年,重大工程项目档案应保存八至十五年。******购的招、投标文件应保存15年,工程招投标的招、投标文件应该保存20年。
招标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五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存档备查。投标人资料只保留中标候选人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存档备查的资料。
档案管理中文件保管年限的确定
1、档案资料保存年限定如下: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三十年、十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
2、公司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第一条 城乡建设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二十至六十年左右,短期为二十年以下。 凡定为短、长期的档案,到期再鉴定时,视其价值可延长保管期限。
4、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准确地划分档案保管期限。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
6、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