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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暂列金额比例规定
1、法律分析:工程的暂列金额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如工程设计有招标控制价时,暂列金额通常为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
2、工程暂列金额通常都是按照税前金额的5%来计取的,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不同工程在暂列金额计取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很多工程都会有暂列金额,用于预防工程过程中出现的无法预估的费用。
3、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10版定额的暂列金额为税金外的全部费用。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应予取消,另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项目增加费用。***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编制,列入其他项目费。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
【答案】:C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答案】:D 其他项目清单应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试题点评:本题考核的是其他项目清单的内容。参见教材P136。
暂列金额包含哪些费用
1、暂列金额包含购买设备、建设工程、研发费用。暂列金额的其他内容包括备用金、借款利息、赔偿金、补偿金、押金、投资收益等。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10版定额的暂列金额为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暂列金额主要包括工程中的施工费用、所提供的的材料或服务的费用、处理意外***的费用这三项。暂列金额指的是工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暂定并且包括在合同价格里的款项。
3、暂列金额:是包含在合同价里面的一笔费用,用来支付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也可能不会产生的项目,具有不可预见性(即可发生也可不发生)。
在做工程结算时,投标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怎么处理?
1、若变更费用没有超出暂列金额,则按实际变更费用由暂列金额填补,剩余资金归于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做竣工结算报价时,不可将此项费用进入结算报价。暂列金额一般多用于***出资或合资的工程。
2、招标投标中的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3、暂估价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合同履行阶段再最终确定该部分的合同价格金额。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4、如果没发生,甲方就要扣除。“暂估价”是指这个项目肯定要发生,但不确定价格,只能暂估一个价格。结算的时候按实际价或者甲方认价格调整。
5、若变更费用没有超出暂列金额,则按实际变更费用由暂列金额填补,剩余资金归于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做竣工结算报价时,不可将此项费用进入结算报价。暂离金额一般多用于***出资或合资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