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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业主方,参与了工程的找投标,该工程款就必须业主方来支付吗?
1、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或其它组织,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甲方在地产行业一般是指开发商。
2、所以,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再按分包合同按比例付给各分包单位。就是说由总承包方支付。
3、可以的。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无论是转账、现金汇款还是使用票据,对双方是避免***的最有效方式。发包人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的情形较多。
4、业主没有权监管总包方对分包方的工程款支付。工程款顾名思义是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实际工程造价构成,是工程顺利进展的支柱,工程款也就是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收支。
5、“发包方”在一般抚况下指的就是业主,但是在工程允许分包的情况下他有可能是总包方。
招标的工程完成后还需要结算吗
1、总价包干的工程,在工程实施中,会出现一些因设计修改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变化的,故还需进行最终结算。当然如同投标时的工程量是一样的,则无须办理细化的结算手续,只需打个申请报告即行。
2、******购工程签了合同,竣工后是要做工程结算的。审计和工程结算是不一样的:审核对象不同。工程结算是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进行审核,结算审计是对有能力或有资质的单位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结算形成结果的审计。
3、法律分析:工程验收完成后的结算时间: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方式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目标结算方式,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4、所以要进行决算。投标价格为什么精确呢?因为决算中的价格依据是按照投标时的综合单价为依据的,比如某工程混凝土量100立实际施工105立,投标时的混凝土浇注每立350元,那么决算时必须按投标的350决算。
5、结算申请: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书的编制。编制完成后,出具书面结算申请书与结算书一并上报。
6、而根据工程款内容不同,支付方式也有区别,具体情况可以招标方和中标方商议后,写入合同即可。通常主要有以下四种计算方式。
工程履约担保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工程合同履约担保的法律规定:保证担保人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
”第60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法律分析: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为: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2条规定: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最高不超过履约保函的总金额。履约保证金是履约担保形式之一。而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工程招标垫资合法吗
1、法律分析:工程建设中是允许垫资的,所以是合法的。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
2、法律分析:***投资项目不得垫资施工,但是其他的垫资施工是可以的。
3、即:垫资行为并不违法,可以约定利息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利率(不约定则无);如没有明确约定为垫资的,则按工程欠款处理。
4、因此,目前来看,工程是可以垫资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垫资,否则按工程欠款处理。
5、人民***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利率或者同期***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