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业绩可否作为投标资格条件要求?关于业绩的法律规定!
- 2、招标业绩要求规定
- 3、招投标工程类似业绩设置规定
- 4、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 5、招标文件规定三年业绩文绩有法律规定吗
- 6、招标文件中是否可以对投标单位提出业绩要求?
业绩可否作为投标资格条件要求?关于业绩的法律规定!
******购法律没有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分析:******购法律没有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禁止性规定。业绩可以作为资格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业绩不得作为资格要求:新招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将业绩作为资格要求。这表示着在业绩不应作为投标人参与招标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应适应项目特点:新招标法规定业绩要求应当与***购项目自身特点、规模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可以投标,但有限制。根据《******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投标中,业绩可以作为资格条件,但禁止使用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行业的业绩,所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可以投标,但有限制。
业绩可以作为资格条件,但有限制禁止使用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行业的业绩,禁止不得在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购法》中第二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业绩要求规定
1、招标业绩可以根据***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业绩不得作为资格要求:新招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将业绩作为资格要求。这表示着在业绩不应作为投标人参与招标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应适应项目特点:新招标法规定业绩要求应当与***购项目自身特点、规模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3、法律分析:招投标法中对业绩金额没有限定。但是实际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业主单位为了在筛选投标人时,能尽快选出最具优势的投标人,则会对投标人以往业绩(一般为3-5年内)进行评估。规模,施工内容应大致相同。
4、******购法律没有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禁止性规定。
招投标工程类似业绩设置规定
1、法律主观:招投标规模标准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援助资金的项目。
2、(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招标业绩可以根据***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招标业绩可以根据***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分析:招投标法中对业绩金额没有限定。但是实际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业主单位为了在筛选投标人时,能尽快选出最具优势的投标人,则会对投标人以往业绩(一般为3-5年内)进行评估。规模,施工内容应大致相同。
业绩不得作为资格要求、业绩要求应适应项目特点、业绩要求不得限定特定区域或***购人等。业绩不得作为资格要求:新招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将业绩作为资格要求。这表示着在业绩不应作为投标人参与招标资格条件。
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出示证明自己实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而这个只要这个业绩没有明显超过这个项目(举例:本项目规模为1000平方,5000万造价;如果招标人非要投标人提供5000平方,2个亿的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三年业绩文绩有法律规定吗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属于招标文件的常规要求,无相关法律对此的具体要求。但是,相关法规允许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资质提出要求。如果招标文件明确“无三年财务报表”将导致废标,就可能因此废标。
******购法律没有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禁止性规定。
招标业绩可以根据***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可以。建议在***购文件中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期三年”等。
招标文件中是否可以对投标单位提出业绩要求?
1、可以。但是对投标单位的业绩要求只能作为参考项或评分项,一般不能做为入围资格的强制要求。
2、招标中一般能对投标人提出注册资金,财务状况和业绩的要求,这是招标单位的权力,一般与有关政策没有冲突。
3、招标文件这么设置同类业绩评分项可以吗?不可以。
4、当然可以了!按照《招投标法》和《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中涉及到一条,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招标工程经验;ISO9000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要求。
5、投标文件中关于公司业绩的部分,一般都是不可能***的。质疑中标单位的业绩,这是正常的诉求。
6、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推广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国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