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关于招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
- 2、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
- 3、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应坚持什么原则
- 4、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主要对象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 5、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主要对象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关于招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
1、被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公告部门在做出答复前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故C错误。
2、解析:考查的是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原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公告部门应当及时对公告记录予以变更或撤销,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声明。
3、【答案】:B、D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可以公开。
4、【答案】:B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A选项错误。
5、准确、及时、客观的原则。根据查询律临网网站得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第四条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应坚持准确、及时、客观的原则。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
并共同制定《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予印发。为切实做好《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认真做好《暂行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是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及法制办联合发布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做通告。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有四章。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第三章为监督管理,第四章为附则。
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第九条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公告期满后,转入后台保存。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答案】:B、D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可以公开。
不包括。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应坚持什么原则
1、准确、及时、客观的原则。根据查询律临网网站得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第四条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应坚持准确、及时、客观的原则。
2、(1)公开原则 首先需要进行的招标项目信息必须要公开,***用公开招标方式,制作好招标公告,依法对招标的项目进行公告。同时还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公共媒介发布。
3、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应坚持准确,及时,客观的原则,这些原则可以保证招标投标顺利开展,有利于招标投标的公平性。
4、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应坚持准确、及时、客观的原则。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具体说明如下:公告部门可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直接进行公告。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主要对象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主要对象是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基本内容是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行为的公告。主要对象为招标投标当事人。
第八条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基本内容为:被处理的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公告部门可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直接进行公告。
第八条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基本内容为:被处理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公告部门可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直接进行公告。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基本内容包括:被处理的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
及时、客观的原则。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具体说明如下:公告部门可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直接进行公告。公告的基本内容包括:被处理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
第八条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基本内容为:被处理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公告部门可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直接进行公告。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主要对象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主要对象是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基本内容是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行为的公告。主要对象为招标投标当事人。
第八条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基本内容为:被处理的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公告部门可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直接进行公告。
第八条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基本内容为:被处理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公告部门可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直接进行公告。
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基本内容包括:被处理的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