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国有企业非工程物资采购是否一定要招标?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尤其是山东...
- 2、非主体建设工程的分包是否需要招投标?
- 3、非工程项目可以自己招标吗
- 4、非法定招标项目是否适用招投标法?
- 5、非必须招投标项目是否需要取得审批为前置
国有企业非工程物资***购是否一定要招标?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尤其是山东...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项目建设的,也属于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项目中国有资金的比例,应当按照项目资金来源中所有国有资金之和计算。(二)关于项目与单项***购的关系。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购,必须进行招标。
建设工程是必须要委托代理的,因为属于必须招标范畴。
不是的,Epc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标投标也被简称为招投标。
按照法规的要求是指和工程有关的内容:施工、货物、服务。你说的办公物品可以由“建设单位管理费”支付,若标的额达到当地******购限额也得招标。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主体建设工程的分包是否需要招投标?
分包工程不需要招标,法律并未规定工程分包需要强制招标,但也不排除总包合同约定、或总包单位上级、内部规章制度要求招标,总包企业自愿招标的。
由于无论分包与否,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本质未变,所以所述分包工程依法必须招标。
法律主观:工程分包一般不需要招投标,但相关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一旦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那么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包必须招投标。但法律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购需要进行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则达到该标准的工程项目一律需要进行招标。
通过以上定义可以总结出,分包是由承包人进行发包而非建设单位,且分包工程是其承包范围内的事项,其可选择自行实施也可分包出去。
非工程项目可以自己招标吗
1、可以。《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如果没有超过限额的工程项目,可以选择******购的其他方式,例如 竞争性磋商,或者竞争性谈判等。 这就不属于公开招标了。
3、自行招标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4、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自身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依法可以自行办理招标。
5、根据《******购法》规定 第十八条:***购人***购纳入集中***购目录的******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购机构代理***购;***购未纳入集中***购目录的******购项目,可以自行***购,也可以委托集中***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购。
6、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自行招标前还需要进行备案。综上,非大型国企,自行招标是很难通过的。
非法定招标项目是否适用招投标法?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在招投标中,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非必须招投标项目是否需要取得审批为前置
法律分析:追加的附属工程是可以不进行招标的,但业主需要完善相关手续,将不进行招标的相关事由报工程可研及招标方案的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如果建设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则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
不使用国家资金、个人投资大于国家资金、或其他机构***等的项目。你在哪里报建,就是哪里的发改委立项,然后根据发改立项来进行招投标活动。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先立项目再获取土地使用权,最后再招标。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该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如果建设项目不屑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则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但是,即使符合必须招标项目的条件但是属于某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可以不招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