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重庆epc项目招标有关规定
- 2、epc招标需要具备的条件
- 3、epc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还要招标吗
- 4、必须“二次招标”的EPC项目的规定
- 5、EPC项目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是两家不同的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
- 6、重磅消息!关于EPC招投标的新规定来了!
重庆epc项目招标有关规定
1、法律主观: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epc项目招标中需确定的事项有招标时间、拟定合同、工程监理、慎重选择定标方法等事项。
2、【法律分析】招标工作人员应查验投标单位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外埠入当地投标备案通知材料,项目负责人及八大员等证书原件(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岗位资质证书)。
3、epc招标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4、法律分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epc招标需要具备的条件
1、简言之,需要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应当依法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2、法律分析:epc招标前置条件:招标人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并履行审批手续,经合法批准;符合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的规定;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epc招标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epc总承包项目设备***购还要招标吗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购,必须进行招标。
法律主观:epc总承包需要招标。epc工程总承包一般应明确招标要求,其招标可以在完成概念方案设计之后进行,或者在完成设计方案之后进行,在设置投标条件时可淡化资质管理,实行能力认可。
不是所有的EPC项目都必须***用招标形式。根据《******购法》和相关规定,可以使用非招标***购方式进行***购的情况有:紧急情况:出现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购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联系供应商或者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购。
EPC招标包含着设计、施工和设备***购三方面,一般投标单位会有符合相应资质和业绩等招标条件的设计、施工、***购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组成,一旦中标,即确定了设计、施工和设备***购单位,设备***购自然不必再招标。
法律分析:EPC总承包中的电梯等需要招标,招标就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一种市场交易活动。通过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
如果属于核准类的,其招标方案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核;如果属于备案类项目,招标方案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即可。
必须“二次招标”的EPC项目的规定
1、不合法,作为联合体中标的EPC项目,施工主体就是联合体成员的施工方,不存在再次招标的情况。可进行二次招标的项目是指专业性强的分包,比如:智能化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
2、必须二次招标,暂估价如超过招标限额,就必须重新招标(工程200万、设备100万、服务50万,各地方的限额可能不同);二次招标的甲方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应由招标人支付。
3、在EPC总承包项目中,业主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即进行招标,设置最高限价的条件并不具备,强行设置不合理最高限价,或业主经评估后故意设置低于项目实施所需总造价的最高限价,承包人贸然报价中标后必然会遭受损失。
4、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5、能。EPC项目主合同是无法进行二次招标的,但是epc项目部里面设计、施工和物资***购是可以二次招标的。
EPC项目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是两家不同的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
在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招标中,一个设计单位可以和多家施工单位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具体来说,一个设计单位可以与多家施工单位组成不同的联合体投标EPC项目。
两家施工单位联合体中标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编制,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审核、确认和签字,然后提交给业主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家施工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作为一个投标人参与某个项目的竞争。如果中标,则这个项目由者两家单位根据联合体协议组织施工。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EPC 合同应当由发包人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招投标法并没有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方,牵头单位是谁由联合体成员自己约定。
重磅消息!关于EPC招投标的新规定来了!
1、【法律分析】招标工作人员应查验投标单位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外埠入当地投标备案通知材料,项目负责人及八大员等证书原件(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岗位资质证书)。
2、法律分析: 必须“二次招标”的EPC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以暂估价形式招标。
3、法律分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EPC 合同应当由发包人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
5、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关于EPC总包后的分包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