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19***修正)
1、第三条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和监督。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管理职责)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
3、属市招投标办管理的部分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市招投标办可授权有能力管理的区、县招投标管理机构管理。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依法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5、(十一)施工合同的签订 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书规定的期限内 签订施工合同 ; 施工合同的签订在“建设工资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监察局等的监督、审查。
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
1、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
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双方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5、《2021年一建项目管理讲义》百度网盘*** 链接: ***s://pan.baidu***/s/1CHR1Flq2DWoLYQFDVepcBw 提取码: r***s 本书是“建设工程合同法律专题研究”丛书中的第三部。
6、第三条 凡持有本市营业执照的建筑安装企业、工程承包公司和领有上海市外省市建筑企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或同意投标通知书的外省市建筑安装企业,均可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
在上海哪些工程为法定招标项目?
1、第七条市招投标办负责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批准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以及居住小区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2、法律分析: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3、法律分析:工程建设必须***取招投标的方式,主要有:(一)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4、(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资金的项目。以上强制性招标中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和材料***购。
《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文件解读
第三条 凡持有本市营业执照的建筑安装企业、工程承包公司和领有上海市外省市建筑企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或同意投标通知书的外省市建筑安装企业,均可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总投资额在三千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的工业、市政工程等项目。有保密或其他特殊要求的项目,由主管局提出申请,经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批准后,可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设计。
法律主观:项目受理(办公地点): 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时间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 建筑工程项目 报建表”填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