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公司中标签订合同后变更公司名称涉嫌违法招投标法吗?
- 2、政府招标中招人变更公司名称的疑问
- 3、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怎么办?
- 4、招投标过程中名称变更了之前的资料还能使用吗
- 5、怎么申请进行招标变更?
- 6、投标授权委托书
公司中标签订合同后变更公司名称涉嫌违法招投标法吗?
1、公司中标后不可以转包。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转包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法律主观:招投标签订合同后一般不可以更改。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你好,公司名称只是变更,而不是注销,肯定是有效投标,在投标文件的开始加以说明(说明可以参考:由于公司目前在做企业名称变更,涉及公章、证书等资料也在变更中...),并附工商局变更的通知书。
4、一切应以合同为主,合同中如果界定了可变更范围,而且范围中包括产品的厂家或品牌,那么更换是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未界定变更范围,那么该变更应该属于违约,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
***招标中招人变更公司名称的疑问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更改名称是可以的,只需要将工商局出具的名称更改证作为附件,再签署补充协议就可以了。
建议你去找 ******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问问,该单位变更公司,原项目审批和财政下拨的钱是否也跟着变更由新公司使用,如果财政的钱只给原单位,不给新公司,就必须重新走审批流程,重新招标了。
并未规定公司不能更改注册名称,公司需要更改注册名称可向工商局申请并进行相应工商变更。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怎么办?
1、到工商局或市监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包括系统核名和人工核名);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携带。
2、该办法有:一旦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单位名称有错别字,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投标人,并要求他们提供正确的单位名称。在得到正确的单位名称后,投标人需要尽快修改投标文件,确保其中的单位名称与实际情况一致。
3、申请是否可以更改。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一般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其他部分组成。
招投标过程中名称变更了之前的资料还能使用吗
1、你好,公司名称只是变更,而不是注销,肯定是有效投标,在投标文件的开始加以说明(说明可以参考:由于公司目前在做企业名称变更,涉及公章、证书等资料也在变更中...),并附工商局变更的通知书。
2、法律分析:可以的。只是名称变更了,企业主体是没变的。而且工商局应该有一个允许变更企业名称的回执或相应手续,这个就是证明。在招投标中是可以用以前的业绩作为资质证明的。
3、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企业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一份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并将该证明资料附在投标文件中,以证明两个名称不同的单位实际上是同一企业。
4、可以,但是你们公司得同时出个证明,证明这个审计报告是以前名称的。
怎么申请进行招标变更?
招标公告的资质条件可以修改,只是注意别出现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就行。当然修改资质条件不同的单位或者监管机构的审批流程不一样,要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发布招标变更公告。
招投标合同变更程序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项目合同变更的程序如下:(一)变更的提出;(二)变更指示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
招投标合同变更的程序:(一)变更的提出;(二)变更指示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招投标合同变更的条件:(一)原已存在的合同关系。
对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投标授权委托书
1、授权范围:递交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投标,议价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招标代理机构认定的相关工作内容。该被授权人代表我公司所签署的一切条款文件,我公司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
2、投标授权委托书 篇1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姓名)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 (单位名称)的___(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___(招标人)的 的投标活动。
3、投标授权委托书 篇1 致___:本人作为___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___先生(女士)作为我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以下事宜:___工程投标事宜。
4、投标授权委托书 篇1 zzz有限公司:申请人与贵司于 年 月 日签订《代理合同DLS- 》,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拥有贵司 (系列产品/具体产品名称)在 地区的独家代理权,具体负责上述产品在所属区域的推广和销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