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招投标中出现流标后怎么处理
1、第四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如果是设备的话,可以通过技术对比达不到设计要求之类原因。,可以不招标,像你这种情况没有具体规定。
2、【法律分析】可以要求组织重新招标,且不得收费。也可以终止合同,另行委托。第一次招标流标后,按招标程序进行第二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
3、第一次招标流标后,按招标程序进行第二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 第二次招标再流标后,可以继续公告,公开招标,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邀请招标,还可以不再公告,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
4、招标流标后的处理方法:第一次招标流标后,按招标程序进行第二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
5、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款过多过滥投标若有疏漏即为废标,使得经评审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流标。
6、次公开招标流标后怎么处理 三次流标后,应当***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购。建议总结废标原因,然后***取措施如扩大招标信息发布范围、审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是否设置合理等。
招投标中标后能否转包
1、不得转包。问题所说的分包实际上是中标后的转包,《******购法》中所说的分包是在***购文件中明确的分包,题目中的转包给其他供应商,该供应商并不是成交供应商,谈判文件或过程中没有明确的其他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供应商。
2、法律主观:中标公司不能合法转包,转包是违法行为,当事人签订的建筑工程转包合同无效,对于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3、中标之后就不行了,如果违约的话,保证金会被扣,还会被行政处罚,具体看下面。《招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国有企业转让是否必须进产权***
1、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公告义务。
2、法律分析:国有资产转让时,必须到产权***挂牌。办理国有资产转让时,必须得到有关单位的审批,需要提供如下手续转让申请书,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资产的价格评估证明,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资产转让的方案等。
3、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法律主观:转让国有资产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批准。
5、如果没有特别情况,要转让国有股权必须通过产权***挂牌。国有产权转让只有三种方式,股权划转、产权交易、协议转让。股权划转必须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才能进行。
请问,国有资产招投标中标后转让属于国有资产流失吗?
1、***。实施了低价折股或者***国有资产的行为。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的行为只有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构成本罪。
2、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
3、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说简单点,就是国家的资产从一个地方无偿移到另一个地方,之所以无偿,前提是划转双方都是国有性质的,如果划转给个人,就属于国有资产流失了。
4、法律主观:国有资产流失是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5、不属于国有资产流失。***与国有企业之间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批准,是可以无偿相互划拨资产的。所以如果***占用国有企业资产,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