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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档案资料保存规定
1、招标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五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存档备查。投标人资料只保留中标候选人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存档备查的资料。
2、法律分析:设立专用档案室,存放招标投标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登记、接收招标投标档案。招标投标档案应统一整理编号、装订入卷,分类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3、法律分析:合理划分档案密级和保管期限,原则上一般工程档案应保存五年,重大工程项目档案应保存八至十五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存档备查。
4、至少保存十五年。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存档备查。
招标资料保存期限要求
公告期限不少于20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的,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不少于20天,而招标文件保存的期限不得少于15年。
法律分析:合理划分档案密级和保管期限,原则上一般工程档案应保存五年,重大工程项目档案应保存八至十五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存档备查。
至少保存十五年。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存档备查。
法律主观:******购文件的保存期限至少是十五年。******购文件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购人或者其委托的***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招标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至少保存十五年。
电子文件的保存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购文件为十五年。企业招投标项目中,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保管期限为永久;其他项目,重要物资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应保存30年,一般物资的保存10年。
广东省的招投标文件存放年限是多少年?
1、电子文件的保存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购文件为十五年。企业招投标项目中,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保管期限为永久;其他项目,重要物资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应保存30年,一般物资的保存10年。
2、合理划分档案密级和保管期限,原则上一般工程档案应保存五年,重大工程项目档案应保存八至十五年。
3、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五年,其中投标人资料只保留中标候选人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存档备查的资料。资料达到保存期限需要销毁的,应当依法处理。
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5、重要的设备和材料评标的时间约15-30天;中小型工程评标时间约15-30天;大中型工程评标时间约20-60天。通用的期限一般为90-12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