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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在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招标办,属于建委的下属二级单位(不是建委的某个科室,而是二级单位),主管招投标工作。一般可以在市级建委网站的“机构设置”一栏的“直属单位”或“下属单位”里找到招标办。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建筑工程招标备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程备案去哪个部门 关于工程备案,可以前往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根据***院发改委发文,地方制定相应的办法执行的。各个阶段有各个阶段的备案要求。

请教一下什么叫备案,比如招投标备案,为什么不叫审批。

1、招标备案为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种监督管理的制度,包括事前、事中及事后备案。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建筑工程招标备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审批和备案的区别:审批一般是行政许可,没通过审批,则不具备法律效力。备案则是具备法律效力后的一种普通的行政管理服务。租赁合同要备案,不备案也生效,备案只是***的需要加强管理。

3、审批一般是行政许可,没通过审批,则不具备法律效力。备案则是具备法律效力后的一种普通的行政管理服务,租赁合同要备案,不备案也生效,备案只是***的需要加强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建筑工程招标备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法律分析:审批一般是行政许可,没通过审批,则不具备法律效力。备案则是具备法律效力后的一种普通的行政管理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5、因为备案不同于审批,审批是行政机关强制性权力的应用,被审批的事项是属于普遍禁止性的行为。备案的事项一般不是禁止***项,相对人不是因为备案后才具有了从事该项行为的资格,而是在备案以前已经具有了从事该项行为的资格。

项目备案网上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法律分析:用户注册:项目单位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河南政务服务网,点击用户注册,选择法人注册,根据提示,填写项目信息,完成注册。登录系统:项目单位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上申报系统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3、备案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资料审查。

4、施工单位备案流程包括:网上申报。承包人登陆***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5、法律分析:进入***界面,找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并点击进入,在界面的右边找到“我的项目”并点击进入,生成的界面会出现“项目登录 企业注册”,点击“企业注册”,然后按操作流程进行企业注册。

投标办理备案资料?

需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的,提交以下材料:法人委托书: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意见书。

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招标工作启动。

各地具体做法不太一样,有的是公司一次性备案,有的地方则是一个项目一备案。

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备案资料3日内通过招标网函复招标机构,如需协调可适当延长时间。

建筑项目备案在哪里

1、法律主观:需要,建筑工程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2、工程备案去哪个部门 关于工程备案,可以前往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根据***院发改委发文,地方制定相应的办法执行的。各个阶段有各个阶段的备案要求。

3、因此在建设单位开工前应当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进行报备。工程备案是指建筑业在承建项目开工前施工图纸,材料清单等等项目文件报批消防,市政、建设局等部门,竣工结束后竣工资料也报批备案上述部门。

4、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政...

月,根据市公管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精神,进行了最后修改,最终形成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不得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等理由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的虚***招标;不得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函复意见、备忘录等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转为***用谈判、询比、竞价或者直接***购等非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应由招标人在项目审批或核准时同步提出申请,并在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中一并明确,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报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