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关于控制工程招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设想?
- 2、招标投标10个典型争议问答,投标、造价都应该注意
- 3、工程量超过15%综合单价如何调整
- 4、中标后可以对投标文件中的单价调整吗?
- 5、招标控制价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 6、对招标投标工程价格的探讨?
关于控制工程招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设想?
1、总之,招标单位把不平衡报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防止投标单位利用不正当方法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将投标报价的竞争尽量引向施工单位自身实力和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竞争。
2、类似上述代表性案例实在不胜枚举,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就是通过设计变更减少了原中标价偏低的不平衡报价工程量,增大原中标价偏高的不平衡报价工程量或通过重新认价、组价获取高额的不正当利润。
3、***用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单价报价偏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过多或过于明显,就会引起业主反感,甚至导致废标。
4、对总价包干工程,巧妙运用不平衡报价方法,还有利于提高变更工程的盈利能力,降低风险。如对工程量清单中预测可能会不断增加的项目,可适当提高项目单价,对可能会不断减少的项目,则可适当降低项目单价。
5、超过最高限价的就废标。还可以设置一个浮动的最低限价,比如说是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商的平均投标价下浮7%,低于最低限价的也废标。这样的话就能保证中标者中标价不可能太高,也不会太低,是合理的低价。
招标投标10个典型争议问答,投标、造价都应该注意
1、注意以下两种情形的投标文件不得接收:(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接收投标文件的人应清楚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外封装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得接收。
2、包工不包料。以上4为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承包方式。无论***用那种方式,要根据建设单位本身的能力和工程情况,在招标文件中写清楚。
3、如果建设单位在招标清单明确了运距为10公理,则可调整,如果招标清单未明确,而投标单位自行按10公理计算,则不可调整。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工程量超过15%综合单价如何调整
根据示范合同文本201清单计价规范2013之规定,由于设计变更,实际完成工程量较招标工程量变幅超过正负15%时,单价应调整。
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1-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公布为准。
第九章合同价款调整——6工程量偏差——2条的规定: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根据二建《建筑实务》合同价款的调整,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新工程量0.85元工程量时,结算价=新工程量*新价。
中标后可以对投标文件中的单价调整吗?
1、不可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2、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七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
3、法律分析:不可以。《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4、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合同约定:在中标前,招投标方会发布招标文件,其中包含了合同条款。如果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分项报价不可更改,那么中标后就不能更改。 诚实信用原则: 中标后更改分项报价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招标控制价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1、招投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编制依据、范围以及部分费用的确定不清或政策偏差。各地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往往为了完善动态管理建设工程要素价格,出台人工、物资信息指导价。
2、工程费用缺乏动态管理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某些费用或政策偏差的依据、范围和确定不明确。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要素价格的动态管理,地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经常发布市场劳动力和材料信息指导价格。
3、招标控制价编制中对工程量清单不清楚的内容要作明确与完善。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不清楚不完善的内容,要提醒招标人及时明确或作出补充说明,以保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笔者结合东河区招标控制价审计的实际,谈谈招标控制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存在的主要问题清单工程量中存在的问题。对清单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防止清单工程量发生重大偏差而引起投标方不平衡报价的可能。
5、最大的问题是漏项、清单项目特征未准确反映招标控制价中综合单价的构成和措施项目费考虑不周,留下承包人结算索赔的隐患。
6、以致项目竣工决算超过招标控制价【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或最高报价】太多而无法结算审计。
对招标投标工程价格的探讨?
首先是研究本工程与其他类似工程是否存在某些不可比因素,如果扣掉不可比因素的影响后,仍然存在报价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就应当深入探讨其原因,并考虑适当调整某些基价、定额或分摊系数。
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则定为不合理报价,不再对其细项进行评审。对低于最高控制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可参照社会平均成本,结合收集的最低价中标的基础资料及市场行情进行评审。
不平衡报价策略:该公司对路面铺设部分的报价相对较低,因为这是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常规工作,竞争激烈,如果过高报价可能会失去竞标优势。
就报价而言,一般是越低越有竞争力,而不是在招标投标中工程造价越准越好。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单位不仅要比较各投标企业的总报价,更重要的是评价、分析各清单子项的综合单价,在这种招标模式下签订的中标合同一般是固定单价合同,所以,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的重点应该放在各工程量清单子项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上。
投标报价的准确计算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施工企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计算工程造价的资料,分别计算单项工程价格,分部工程造价及工程总造价。在工程总造价的基础上,再考虑投标策略以及各种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然后提出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