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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各阶段的时间规定?
1、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各阶段时间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发放之日到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之间的时间:不少于20日。招标文件的最迟澄清时间到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之间的时间:不少于15日。
2、(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3、(5)提交投标文件的使劲按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天起不少于20天。(6)开标时间节点:与投标截止时间节点为同一时间节点。(7)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节点: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1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
4、每个招标项目都要经过招标、评标、开标的流程,而每个流程都有它相应的时间节点,最常见的时间数字是20日、15日、10日、5日、3日、2日等,今天小编就带大家好好梳理一下。
招投标法对于招投标中的哪些时间节点做了规定,这些规定有什么好处...
招标文件发售期五日包括在二十日内。资格预审发售期和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累计应为十日。资格预审程序与发售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应分开计算。也就是说通过资格预审后才开始发售招标文件,这时才是二十日的起算时间。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般为一天。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5)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20日。 (6)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时间节点如下: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挥着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接受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一般需要15-25天。招投标流程的时间节点: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最全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
1、(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5)提交投标文件的使劲按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天起不少于20天。(6)开标时间节点:与投标截止时间节点为同一时间节点。(7)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节点: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1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
3、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价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