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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招投标过程中评标的标准包括哪些
1、评标的标准评标的标准,一般包括价格标准和价格标准以外的其他有关标准(又称“非价格标准”),以及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确定中选的投标。
2、常用的评标方法有:1单项评议法 单项评议法,又称单因素评议法、低标价法,是一种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议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主要适用于小型工程。
3、第四十条同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4、第二次招标是指第一次招标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参加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或有效报价超过预算等等。2次招标时大部分情况是对对第一次的招标文件进行局部修改,以吸引新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评分标准
1、主要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标法和最低评标价法。
2、价格分的评分标准:价格分的评分标准一般包括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投标报价是否超出预算、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在评分时,一般会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进行重点评分,以确保投标人的报价具有竞争力和合理性。
3、价格分意义不大,即使比最低价高出一倍,也还得15分;高出2倍,还得10分,评分方法价格敏感度较低,不利于价格竞争。
4、招标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依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来制定,期限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6、法律分析:招投标评分细则: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人要求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不进入下面评分程序。
招投标评分办法及标准规定
1、工程招标: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价法(即打分法)。
2、主要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标法和最低评标价法。
3、招标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依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来制定,期限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